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把桂林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山水名城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实施“旅游兴市”战略,桂林市委、市政府今日召开桂林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并作出《中共桂林市委、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和壮大桂林旅游产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略),以加速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
按照《决定》提出的提升和壮大旅游产业的基本思路,桂林市将进一步加强区域及国际合作,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国际一流的山水观光、休闲度假、会展商务、运动体验、学习培训、艺术交流、养生保健胜地,使桂林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
《决定》提出了桂林提升和壮大旅游产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桂林市将围绕“一个核心”即转型升级,“三个结合”即旅游与文化结合、旅游与商贸结合、旅游与工农业结合,努力实现旅游产业发展的“五个转变”,即努力实现由单一观光型向多元复合型转变,努力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努力实现由规模型向规模质量效益并重型转变,努力实现由满足游客基本需求向满足多层次需求转变,努力实现由旅游目的地城市向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城市转变。桂林市将保持每年15%的游客人数增幅,到2015年,接待游客总量达到2100万人次(含境外游客200万人次);保持每年20%的旅游收入增幅,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 200亿元。
《决定》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强化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和国际知名品牌引进力度,实施“精品工程”,在疏解老城、建设新区中建设一批特色精品街区和精品设施。
《决定》提出深化旅游产业的改革开放,其中重要的内容是改革漓江管理和经营体制,进一步理顺和加强漓江景区管理体制,使责、权、利统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四统一”管理体制,创新漓江旅游经营方式和旅游产品,促进漓江游览产品升级和多样化。政府通过招标拍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允许不同市场主体参与经营漓江游览,充分发挥漓江对提升壮大桂林旅游产业的品牌效应。
《决定》就如何切实加强对旅游产业的领导提出,将组建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市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定期研究涉及旅游产业全局性、方向性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项目审批,市场管理,宣传营销、旅游人事管理等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
此外,《决定》还就如何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政策扶持、加大财政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建立旅游宣传促销奖励机制等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桂林市委书记刘君、市长李志刚等市领导,以及桂林市各县区、市直机关、中央和自治区驻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大旅游企业负责人等出席了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刘君说,当前桂林市旅游产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调整,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完成桂林旅游业的“二次创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提出了坚持走“农业稳市、文化立市、旅游兴市、工业强市”之路,明确了旅游业在桂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旅游业的发展必须在整合资源、打造精品,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优化结构、壮大产业上下功夫、见成效,着力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实现由观光主导型向观光、休闲度假、会展商务复合型转变,增长方式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旅游产品由粗放型向精品型转变。一是整合资源、打造精品。二是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三是优化结构、壮大产业。此外,还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领导,确保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加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投入桂林旅游业;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措施推进旅游产业的发展,推进旅游业体制机制、投资方式、经营方式创新,着力增强集团化、国际化、集约化、品牌化、高端化意识;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市长李志刚说,今后几年,旅游发展主要工作任务为:一是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推动旅游产业改革创新;三是推动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加强旅游资源整合;五是加强国际和区域旅游合作;六是强化旅游市场宣传推介;七是依法规范和整治旅游市场;八是推进旅游人才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四个重点方面加强旅游发展保障,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壮大:一是出台加快发展旅游业决定和措施;二是成立桂林旅游发展委员会;三是实施发展旅游奖励政策;四是加大旅游发展资金投入。
自治区旅游局局长陈建军对近年来桂林市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作了充分肯定,认为桂林市发挥了广西旅游龙头的作用,对全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他还表示自治区旅游局将支持桂林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支持旅游资源整合,支持桂林申报国家级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支持桂林的旅游宣传促销,支持桂林加强旅游国际区域合作,支持把落户桂林的国际旅游论坛办好。